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https://www.zjedusri.com.cn/art/2024/7/5/art_174_52782.html),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各学院要对申请人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等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
3.不得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4.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完成80%以上。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的,论文或报告完成日期应为三年以上(答辩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在原论文或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或报告字数30%以上。
5.已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如获立项将不再立为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
6.教育学不在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试点之列。不能以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的成果申报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
二、申报方式
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实行线下申报方式。申请人须将填好的纸质版申请书、申报成果交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校科研处。
三、申报要求
各学院请于2024年7月25日10:00前将审核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到科研处(假期可交给当日值班人员),包括:
纸质材料:(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1份,并附修改说明1份;(3)成果查重报告1份;(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6份;(6)《学院申报汇总表(通用)》1份。
注意:(1)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提交的查重报告需要全文查重。(2)申请书需以附件中标记(教育学)项目的申请书为准,按其余申请书申报的材料无效。
四、联系电话。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010-62003307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陈老师 0571-87757209
校科研处:赵老师85070695 QQ:40854358
科研处
2024.7.5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docx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报成果修改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