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杭州市社科规划课题管理工作,按照课题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度立项的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包括资助课题、自筹经费课题。
二、检查内容
1、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研究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各子课题进展情况等。
2、课题阶段性成果情况。包括成果名称、成果形式、作者、刊物年期等,要列出成果清单。
3、重要事项变更情况。包括主要课题组成员的变更情况,研究工作推迟或终止的原因等。
4、经费使用情况。主要是资助课题的经费开支情况等。
三、检查要求
1、课题负责人须填写《课题中期检查表》(如涉及课题变更还须填报《重要事项变更表》),《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中期情况总结表》报市社科规划办。
2、2023年度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申请结题的条件及程序按《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杭社规〔2020〕8号)执行。
3、已结题(或已申请结题)的2023年市社科规划课题不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4、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各二级学院(部)要加强对预期无法按时完成的课题的监管,同时要重视提高课题的成果质量。
四、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各位课题负责人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中期检查表》、《中期情况总结表》各一份,《重要事项变更表》一式3份,二级学院(部)将本部门的所有材料收齐后统一交到科研处301,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至974920975@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上午10点,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5070671
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