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校以《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报工作为重点,继续开展科研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本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范围为2022年12月30日之前立项、经费由学校计财处管理的所有项目(包括纵向与横向项目),2022年6月30前已结题或验收的项目不再信息公开。
经费公开时间截点:2022年12月30日前经费到账、支出使用等情况。
二、填表要求
1.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好后将文件名改为“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的形式。其他具体要求见《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填报说明。
2.《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电子文档请按照“纵向项目”与“横向项目”的分类,经各二级学院(部、中心)汇总后,连同《科研项目经费公开汇总表》(包括横向和纵向科研项目),压缩打包成两个文件,发送至:278266313@qq.com。
3.提交时间:截止2023年6月10日。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部、中心)、部门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本部门的公开项目汇总表,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的填报工作,做好初审工作。学校科技处、社科处、计财处将对信息进行审核,学校监察处、审计处将对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作为科研项目管理的一项常规工作,关系到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规范,并将不定期的接受省教育厅的抽查和专项调查,对未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的,将按照《办法》规定限制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也不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将停止项目经费报销。
科研处
202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