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中心(培育):
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所(中心)管理办法》,学校决定于2023年5月份对校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培育)开展中期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中心(培育)后续建设支持的主要依据。
一、检查对象:14所校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培育)(名单详见附件1)。
二、自评检查
请各中心(培育)负责人根据建设发展情况,认真填写《浙江科技学院校级人文社科研究中心(培育)中期进展汇报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同一研究人员成果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研究机构使用;各中心(培育)依托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做好院级检查。
三、材料报送
请于5月19日下午15:0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报送至行政楼303科研处,同时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李老师,85070181; 邮箱:1015521430@qq.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