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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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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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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为了加强对国内访问学者的项目管理,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2019]6号),现就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1.结题范围:2015-2017年申报,截止20181230日按计划已到期的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

2.结题要求: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交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1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目录和正文;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交公开出版著作的封面、封底、目录页和版权页复印件1份;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及其他的,需附有关报告文稿及其推广应用材料。成果都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否则视为无效。

3.材料及时间要求:申报结题者须提交《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3份(见附件),并附相应成果复印件1份。将结题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于2019521日前报送人事处。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个人申请经二级学院(部、中心)同意后于2019521日前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人:祝霞

联系电话:0571-85070152

E-Mailhrszb@zust.edu.cn

 浙江省教育厅高等学校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结题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