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规章制度

外国语学院/中德学院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

发布:

发布时间:

2018-04-05

浏览次数:

点击:[]次

  为了切实建立健全我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长效机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党员干部,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管理水平以及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使我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制度修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1. 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下简称“中心组”)是我院党委开展理论学习的重要载体,是推动我院党员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的重要方式,其开展学习活动的指导思想是:紧密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联系我院建设发展过程中的重点或难点问题,通过开展学习、调研和讨论,提高我院领导班子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为贯彻执行学校各项方针政策,为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统一思想、凝聚力量。

2. 中心组学习活动的目标是: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理论素养,树立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行能力,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自觉性;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创新水平,增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从而促进我院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整体素质。

二、组织管理和职责

1、我院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委成员、院党办(院办)主任,各系(部)正副主任、院分团委书记、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院实验室负责人、院工会主席及政治辅导员等组成。

2、学院党委书记任学习中心组组长,院党办(院办)主任任学习中心组秘书。

组长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确定学习主要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提出学习要求;组织中心组学习,主持集中学习讨论,保证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带头学习,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学习。组长不能参加中心组学习时,可委托院党委其他领导组织学习。

学习秘书的主要职责是:参与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负责学习计划具体落实、学习活动具体安排;负责学习记录、学习考勤;负责学习材料准备;负责学习档案(即中心组成员名单、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中心组成员撰写的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心得等)保管;完成组长交办的有关工作。

三、学习内容和要求

  1、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以及政治、经济、教育、科技、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理论。特别要注意结合社会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以及学院建设发展的战略工作,联系实际,进行专题研讨。

  2、中心组学习分为自学和集中学习两种形式。中心组每两个月安排一次学习,每学期至少有一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不少于半天。

  3、集中学习采取专题报告与个人研读相结合,重点发言与集体讨论相结合,文本学习与音像视听相结合等方式。成员在接到集中学习通知后,要预先学习有关书目或文章,结合本职工作,作好同学习专题相关的调研,撰写发言提纲。

  4、学习要端正学风,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贯穿“要精、要管用”的精神,紧密联系学院工作和个人思想的实际,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平时要加强学习和研究,争取在院内外各类报刊上发表学习体会或理论、调研报告等方面的文章。

四、学习检查和考核

1、中心组要建立由个人学习笔记和集体学习记录构成的学习档案,以备考核、检查。集中学习时,要对学习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发言摘要、考勤情况等做详细记录,做好会议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努力做到学习有材料,听课有笔记,发言有提纲,专题或阶段性学习有体会文章。

2、中心组建立专项考勤制度,集中学习时实行签到制。中心组成员因事或因公外出不能参加正常学习,必须事前向组长请假。事后要根据学习内容补记学习笔记。

3、根据学习内容,有选择地做好宣传报道中心组的学习情况和成果,以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学院党员、干部的学习。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之规定同时废止。